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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文件与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修改版 |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程序目的是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混用,确保需要时对产品质量 及批次号形成的过程实现可追溯。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产品标识的范围和方法,可追溯性的范围及实现可追溯性的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实现可追溯性。 3. 术语 本程序等同采用ISO 840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术语》中的术语。 4. 职责 4.1 工程技术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4.2 生产部负责对过程产品(零部件)进行标识。 4.3 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标识的产品作质量状态判定并进行签章确认,并负责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4.4 物流部负责采购产品入库(编制批次号)建档和最终产品(库存)的标识。 4.5 生产部和质量保证部负责待处理品标识记录表的填写和管理。 ……………… 6. 工作程序 6.1 一般要求 6.1.1产品标识(图案、文字等)应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保证在产品规定的贮存和有效期内不消失或模糊不清,保持其可追溯性。 6.1.2 产品标识内容应全面,并具有唯一性,能在需要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形成过程实 现其可追溯性。 6.1.3 对于未标识或标识不清的产品,应及时重新标识。 6.2 产品标识的内容和形式 6.2.1 产品标识的内容 a、 产品车型及件号; b、 数量; c、 材料批次号; d、 工序; e、 标识检验结果、状态、经办人; 6.2.2 产品标识的方法、形式 a、 填写:用签字笔或记号笔在产品标牌栏中填写内容; b、 标识牌:箱架、盛具、的明显位置。 6.3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的控制 6.3.1 物流部材料库在材料入库后应建立“材料批次编号”(附录E),由库管员填写“物资标识卡”(附录A)置于在材料包装箱,保管好原材料的厂方标识。 6.3.2 生产部下料工段在下料入库后,库管员填写“物资标识卡” (附录A),并把卡片置于相应的标识架或板材上。 6.3.3 物流部库房的备件及工具等,由库管员填写“库存卡”(附录C),“库存卡”挂于货架上;且帐目与库存卡数量一致。 6.3.4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半成品/成品在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操作工填写 “产品标识牌”(附录B),经检验员盖章认可后系在箱架明显位置和按规定填写生产记录。 6.3.5 生产部对生产用模具、焊接工装夹具的标识,内容、方式参照SMQP 4.9-4 《模具、夹具管理控制程序》。 6.3.6 生产部的最终产品入库时,物流部配送员填写“产品标签”(附录D);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标识齐全方可移交,并保存产品标识牌/签。 6.3.7 物流部对入库产品进行标识。库管员填写“库存卡” (附录C),并建立台帐、保证台帐与库存卡数量相符。 6.4 各部门使用的标牌、标签应严格控制,相互间不得代用、乱用。 6.5 产品的追溯内容包括产品的材料来源,各生产过程的生产者、检验者及时间,当 发现质量问题时,由该工序往前追溯,查明责任人、涉及范围及原因。 6.6 各单位在填写标识卡时应建立台帐,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以便追溯。 6.7 产品标识使用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具体按SMQP 4.18 《培训控制程序》 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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