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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文件与制度] 人员培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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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08: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目的
使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具备胜任其本职工作的能力,并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和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培训。
3  职责
3.1  各职能部门提出本部门人员培训需求,提交教育部门。
3.2  教育部门根据各部门人员培训需求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程序
4.1  培训需求内容的确定
4.1.1  对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质量、技术方面的培训,如统计技术、检验测量技术,FMEA,排列图,因果图,质量审核等。
4.1.2  对管理人员需进行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基本知识、质量成本概念等方面的培训。
4.1.3  对从事产品开发和试验人员须进行FMEA、数值分析技术,CAD、CAE、CAPP、PDM等方面的培训。
4.1.4  对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制定《岗位顶岗计划》,确保顶岗人员具备原岗位人员的相同素质。
4.1.5  由于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等原因需进行培训的,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培训记录报教育部门登记归档。
4.1.6  各部门根据职能要求编制《员工岗位素质要求》,并对员工现状进行评价,填写员工技能调查表,报教育部门审核确认。
4.1.7  每年年底各部门根据员工技能调查情况,填写“部门培训计划”。
4.1.8  教育部门根据“部门培训计划”及本厂总体发展的需要,制定包含厂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经教育部门主管审核,报厂长批准后安排实施。
4.2  培训计划制订和实施
4.2.1  培训计划编制
4.2.1.1  培训计划包括本厂内及本厂外培训项目。
4.2.1.2  对出现新的或更改的产品/工艺和员工新聘或调动时,由各部门负责制订临时培训计划,召集组织实施临时性培训,报教育部门备案。对非持证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临时上岗操作,除完成临时性培训外,必须有持证人员指导和监督,并由持证人员对其加工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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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5 08: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4.2.1.3  《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分发各部门主管,安排本部门员工参加相应项目的培训。
4.2.2  培训实施
4.2.2.1  归口
    教育部门是本厂各类有关质量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控培训状况,培训实施情况汇总记录于“年度培训计划”。
4.2.2.2  与质量教育、培训有关的各部门、车间,应按各类质量教育、培训计划认真执行,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或更改培训教育计划,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4.2.3  培训可通过考试,参加培训人员确认签字或证书等来证明培训结果,所有培训记录由教育部门统一归档保存。
4.2.4  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控制:
4.2.4.1  员工上岗前必须具备必备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对从事特殊工作人员(即:锻造、铸造、焊接、表处、热处理、火工、电工、锅炉工、天车工、机动车驾驶员、无损检测和检验、计量理化、产品试验、器材保管等岗位的操作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及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操作(工作)人员,内部质量审核员)的培训应建立专业档案,保存培训记录。
4.2.4.2  所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除由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特殊工种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应合格证书外,都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不许上岗操作和工作。
4.2.5  对各类人员,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应不断的进行培训。
4.2.6  办班程序
4.2.6.1  厂级人员培训由业务主管部门填写办班计划表一式两份,经厂长审批后报教育部门一份,一份自存。
4.2.6.2  生产单位(部门)级人员培训由承办单位填写办班计划表一式二份,送主管厂领导审批后报教育部门一份,一份自存。
4.2.6.3  办班单位应在开学前2—3天通知学员作好参加学习的准备。
4.2.6.4  培训班应有教学活动记录,即“教学日志”、“点名册”。
4.2.6.5  培训班结束前应组织考试,考试成绩由承办单位分别报教育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4.2.6.6  考试成绩优秀的学员,厂级班由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奖励;生产单位(部门)级班由承办单位奖励。并填写考试成绩统计表格。
4.3  从事特殊工作人员资格评定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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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5 08: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4.3.1  除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必须送外培训的人员外,其他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由教育部门组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由本部门(单位)劳资员填写《岗位合格证书申请表》报本部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劳资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2  根据审批意见,部门(单位)指派专人按有关规定填写本部门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送人事劳资部门统一编号、登记、盖章。
4.3.3  部门(单位)领导(或劳资员)给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需送外培训考核的特殊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后,送外培训、考核。合格后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
4.3.5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上级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上级无规定的本企业有效期一般为两年。
4.3.6  对已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由人事劳资部门按有效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应限期培训合格,否则,应收回《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取消该工序上岗资格。
4.3.7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破损或遗失时,持证人必须提出补证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劳资部门补办新证。
4.4  发证
4.4.1  企业内的培训由人事劳资部门审核、发证。
4.4.2  外送培训以社会培训部门发证为准。
4.5  档案管理
4.5.1  所有与企业质量活动有关的培训记录,均由教育部门登记在册。
4.6  培训有效性考核
培训后一周内由教育部门发出《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在培训后的实际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填入员工技能调查表中,半年后做一次复评,如评估不合格则须重新进行培训。
4.7  本厂各部门、车间应组织员工广泛开展质量改进、合理化建议、 QC小组活动、质量竞赛等活动,教育部门应配合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以激励和调动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和持续改进的意识。
4.8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制作/张贴宣传看板,向员工展示如质量目标达成情况,质量成本,返工状态,质量审核结果,顾客满意程度等信息。
5  相关文件(略)
6  记录表单
6.1  《临时培训计划》   
6.2  《员工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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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5 08: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6.3   《岗位顶岗计划》     
6.4   《培训有效性评估表》
6.5   《员工岗位素质要求一览表》
6.6   《部门培训计划》  
6.7   《年度培训计划》
6.8   《员工技能调查表》
6.9   《员工外出学习申请表》
6.10  《办班计划表》
6.11  《教学日志》
6.12  《点名册》
6.13  《考试成绩统计表》
6.14  《重庆红宇机械厂上岗、转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申请表》
6.15  《重庆红宇机械厂工人岗位培训,技术达等级考试颁证统计表》
6.16  《临时培训计划》 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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