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对乙方提供的试制零部件样品进行质量状况的确认,并及时将确认结果通知乙方,必要时对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道路试验。 4.1.2 对乙方提供的小批量试装零部件组织试装,并将试装结果通知乙方。 4.1.3 甲方如要变更产品设计,要事先与乙方协商,双方意见统一后,向乙方提供书面通知。 4.1.4 量产前对乙方的生产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可以量产。 4.1.5 在该产品开发过程中,甲方密切配合乙方协调处理各种相关问题。 4.2 乙方责任 4.2.1 乙方应严格按双方约定的开发进度安排每阶段的工作,按时完成开发任务,如因故不能按时完成,应提前及时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变更进度计划。 4.2.2 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技术标准,按图施工,如乙方要变更产品设计或技术标准,须征得甲方同意,修改后由甲方确认。 4.2.3 对尺寸和形状不宜用通用测量的零部件,乙方必须制做专用检具2付,并提交甲方认可。甲方认可后保留1付做零部件进厂检验使用,另1付归还给乙方做为零部件出厂检验使用。 4.2.4 乙方生产准备的工序能力和工艺水平应适应甲方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要求。 4.2.5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套样件供甲方试装。 4.2.6 正式供货后,每供一个批次的零部件,乙方都要提供该批次的质量检查报告(包括材质报告、尺寸检测报告、镀锌试验报告等)。所供产品按甲方要求的周期作产品性能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4.2.7 乙方指定一名责任人负责双方的质量信息交流和传递。 5、知识产权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该产品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不得将该产品及其技术转让给第三方生产或销售。 6、保密 6.1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及其附件改动后或不改动应用于第三方的产品和项目。 6.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及其附件范围内产品的任何资料和技术,包括产品图纸、技术标准、试制样品、试验数据、判定结果及制造技术等。 6.3 本协议的保密规定对乙方该产品的供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6.4 本协议的保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为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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