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要求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用于管理本公司员工外出的时间安排、费用支付等方面的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 )出差申请程序
B )交通费的标准及报销
C )住宿费的标准及报销
D )伙食补贴的标准及报销
E )电话费的标准及报销
F )应酬费的标准及报销 1 出差申请程序
1.1 出差人员填制出差申请单(详细写明出差事由、到达地、预计出差时间、乘坐交通工具)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报总经理审批。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及符合审批手续的借款单提前二日到财务部借款。 1.2 长途出差火车票、飞机票、轮船票由管理部统一购买(以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为依据)。 2 交通费的标准及报销 2.1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本公司员工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按下表标准计算交通费: 2.2 票据的规定 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轮船、飞机应出具铁路、汽车、轮船、航空公司的购票证明(即车票、船票、飞机票),订票手续费凭发票报销。 2.3 交通费的规定: 2.3.1 重庆市内出差、零星采购往返限乘公共汽车,按乘车线路凭车票据实报销。
2.3.2 市外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后白诊通费凭当时当地的公交车票报销。
2.3.3 乘坐火车连续乘车8 小时,可购买硬卧车票,符合以上标准没有购硬卧票而购硬座车票的,按其硬座票价的30 %给予补助;列车附加的空调费用不计入硬座票价之内。 2.3.4 出差人员经批准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凭客车票报销。 2.3.5 搭乘本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销交通费。 2.3.6 总经理因工作需要带随同人员,随同人员由总经理安排,不另行报销交通费。 2.3.7 在办理紧急任务的前提下,没有公共汽车、或者汽车不能到达的地方,需乘出租车或摩托车,必须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执行。3 员工出差的生活补贴、住宿费按下列标准实行包干制凭票核发 3. 员工出差的生活补贴、住宿费按下列标准实行包干制凭票核发 3.1 特殊地区主要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大中心城市,目的地在上述辖区内的地、县级城市按一般地区规定办理。 3.2 市外出差伙食补助时间计算标准:10小时内(含10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0小时按全天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