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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打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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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印章控制程序
1 目的
规定了检验印章控制的职责、控制要求、控制程序、报告和记录。其目的是为了督促检验人员正确使用和保管检验印章,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军、民品专职检验人员。
3 职责
3.1 检验印章的控制由检验部门归口整理。
3.2 检验人员是质量把关的专职人员,其资格证明是检验印章,为了保证不合格的器材不投产,不合格的在制品不流转,不合格的零部件不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需加强检验印章的控制。
3.3 质管部门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4 程序
4.1 控制要求
4.1.1 凡从事原材料、外购器材、半成品、工具、工装及成品检验的专职检验人员,均按规定使用检验印章。
4.1.2 检验印章是检验人员质量责任的标记,分为印章(名章)或印记(代号)。特殊情况也可签字,无论何种责任标记都要具有可追溯性,便于落实质量责任。
4.1.3 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外购器材、工装、半成品、成品等必须按产品图、技术标准及工艺规程进行检验。
4.1.4 凡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在工艺流程卡、检验记录、合格证或产品上加盖检验印章后方可流转交付,二类超差处理品还应加盖“超差处理”、器材代用加盖“代用”字样,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4.1.5 所有加盖的印章必须清晰完整,能够辨认。
4.2 控制程序
4.2.1 发放与保管
4.2.1.1 检验印章必须专人专用,并编号注册。
4.2.1.2 根据检验人员岗位职责的要求,必须对检验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给其相应检验印章。
4.2.1.3 检验人员调换岗位或增加新的检验内容时,需重新进行培训与考核,合格者可持印检验。
4.2.1.4 检验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印章,凡错用、乱用、借用印章者,由印章保管使用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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