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32
- 最后登录
- 2013-12-30
- 阅读权限
- 30
- 注册时间
- 2011-6-11
- 回帖
- 9
- 精华
- 0
村里打铁的
- UID
- 297
- 威望
- 0
- 机械币
- 44
- 活力
- 0
|
沈阳机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3年7月)
公告日期 2013-07-2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的管理,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包括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董事、监事以及总裁、副总裁、总监、总指挥、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董事、监事,有实际行政职务的按其职务所对应的薪酬标准执行,没有行政职务的参照高管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应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津贴。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其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定与发放。
第九条 公司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础薪酬和考核薪酬两部分构成。
第十条 基础薪酬根据其岗位、工龄、任期、学历、职称等情况确定,按照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 考核薪酬是其完成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及公司战略目标获得的风险责任报酬,按照其分管业务的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后确定。
第三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下发薪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基础薪酬按月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考核薪酬的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以及在任职期间职务有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考核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如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对其薪酬扣减或不予发放。
第十六条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法定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补充福利按公司的相关制度提供。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今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