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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的碳钢紧固件再调查作出终裁,更新了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以及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的补贴额。
终裁裁定,对于合作的出口企业,其涉案产品将获得正常价值;对于不合作的出口企业,其涉案产品将按照出口价格的170%征收反倾销税。获得正常价值的台湾地区企业共计31家;中国大陆企业4家,分别为嘉兴Feihua紧固件有限公司(JiaxingFeihuaFastenersCo.Ltd)、嘉兴丰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JiaxingFengjianHardwareProductsCo.,Ltd.)、青岛尚冈工贸实业有限公司(QingdaoTopSteelIndustrialCo.,Ltd.)和罗百盛(嘉兴)有限公司(Robertson(Jiaxing)Inc.)。
同时,终裁裁定,中国合作企业嘉兴Feihua紧固件有限公司的补贴额为0.007人民币元/千克,嘉兴丰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为0.187人民币元/千克,青岛尚冈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为0,罗百盛(嘉兴)有限公司为0.002人民币元/千克,苏州弘力五金有限公司(SuzhouHonglyHardwareCo)和苏州Litto紧固件有限公司(SuzhouLittoFastenerCo.,Ltd)均为0.005人民币元/千克,特普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TapooMetalProducts(Shanghai)Co.,Ltd.)和上海特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ShanghaiTapooHardwareCo.,LtdShanghai)均为0.008人民币元/千克;其他不合作企业的补贴额为1.25人民币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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