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子虚乌有 于 2011-6-19 12:10 编辑
1.0目的:为有效掌握治工具之领还,维持治具之正确性,并作设备维护保养及其使用软件之管制,以适时提供适用之治具及设备,达成组织质量和产能之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组织内所有生产及检验治工具及设备(含使用软件)之管制与维护均属之。 3.0权责 3.1生产技术课负责生产设备治工具之制作。 3.2 品保部负责检验设备治工具之检验。 4.0定义 4.1治工具 生产或检验之工具、辅具、冶具,统称“治工具”。 4.2主要设备 发生故障时将会影响生产线停产,没有其它机器可代替作业,维修金额巨大,如插头注塑机、电线押出机、制粒搅拌机、超音波等。 5.0内容 5.1.治工具管理程序 5.1.1治工具申请作业流程,如附件一。 5.1.2治工具由使用单位填写“治工具申请单”提出申请,冶工具管理员确认有无备品,若无由生产技术课制作或发外承制,治工具做完后由品保人员或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OK后才能投入使用,重要部位尺寸必要时计算CPK值,是否满足控制要求。 5.1.3所有治工具均需分类编码记录管制。 5.1.4治工具不用时需交还保管单位,管理人员在回收时需确认冶工具是否有损坏或存在误差,发现异常时需及时提出维修或报废重新制作。 5.1.5领用单位在借用及归还时均需在“治工具借还登记表”中做相应记录。 5.1.6治工具制作人员需依磨损使用情况,建立使用寿命订出其相应之有效期,管理员负责标示于治工具上,到期之治工具需及时维修及重新鉴定有效期。 5.1.7使用单位发现治工具异常需及时反馈给维修人员协助处理。 5.1.8易氧化生锈及测试耐压之冶具需进行定期保养和适当的防护。 5.2机器设备管理程序 5.2.1设备之新增根据组织发展和检验检测之需要,经过初期评估后,由工程或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呈高层主管批示后,可开始采买或内部承制。 5.2.2新增设备需由申请单位验收,资产管理员依类型办理资产编号纳入系统管理。 5.2.3生产设备由生产技术课定期保养和生产单位日常保养相结合,检测设备由使用单位执行日常保养,具体参见《治工具保养维修管理办法》。 5.2.4对目前所使用之主要设备进行监控,视其故障频率对易损坏之部件购置安全库存,以备急需使用。 5.2.5设备应规定其折旧年限,设备折旧金额剩余价值为零时或各种原因已丧失其功能则依“设备报废管理办法”处理。 5.2.6新购进及维修后之测试仪器须依照“量规仪器设备校正管理程序”送校,校验OK后才投入使用。 5.2.7测试仪器所使用软件依照“测试软件管理办法”管制。 5.2.8测试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立即作出故障标识,并马上通知维修人员协助处理。 5.2.9当生产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问题后,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继续使用并马上通知维修人员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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