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子虚乌有 于 2011-6-22 14:48 编辑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和办公环境,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客观,真实,公平地评价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含宿舍)。 二、 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上班迟到5~10分钟,每次扣罚5元;10~30分钟,每次扣罚10~20元;30分钟~4小时以内作旷工处理,上班时间值班室无人每次扣罚当班保安50元/人。 第四条 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早退或脱岗者,每次扣罚50元;无故不上班(超过4小时不到岗),每次扣罚100元。无故不上班全年累计达3次者,予以除名。 第五条 严禁上班时间喝酒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0元。 第六条 遗失保安装备者,每次扣罚20元,并按原价赔偿损失。 第七条 工作时要礼貌待人,因态度不好或不周受到投拆,影响公司形象、集体利益,每次扣罚20元。 第八条 违反厂规厂纪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第九条 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财产受到损失,在500元以内的按损失额度赔偿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按{(损失额度-500)X50%+500}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事,打长途电话,每次扣罚5元并承担损失。 第十一条 损坏保安设备者,每次扣罚10元,并按原价赔偿。 第十二条 严禁未经同意拿别人物品或翻看别人资料,每次扣罚10元。 第十三条 在工作中,受到外界表扬者每次奖励10元。 第十四条 在工作中查获公司内案件者奖励20元,重大案件奖励20~100元。 第十五条 协助公司对外协厂的管理,公正执法,按罚款的20%进行奖励。 第十六条 在公司后勤工作上获奖者或工作中有创新者(经过评审)每次奖励20-50元。 第十七条 在工作当中有检举舞弊及包庇行为者,每次奖励10~30元。 第十八条 及时发现重大火警并处理得当一次奖100元。 第十九条 保安人员日常行为准则见附件:《保安人员行为规范》。 三、 考核程序 第二十条 保安组组长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工作考核,并于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到管理部,由管理部负责审核。 四、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